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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特医食品是蓝海”

发布时间:2016-03-10作者:刘学聪来源:浏览次数:2898

为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行为,加强注册管理,保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质量安全,2016年3月10日,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颁布了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该《办法》于同年7月1日实施。  

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(以下简称“特医食品”),是临床医生和临床营养师进行营养支持的重要武器。它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、消化吸收障碍或代谢紊乱等人群、疾病患者的特殊营养需要,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。这类食品由临床医生和临床营养师指导使用,对患者进行营养支持,是疾病治疗、康复及机体功能维持的必需品。  

早在上世纪八、九十年代,国外就已经在临床上普遍使用特医食品,欧洲、美国、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应用尤为广泛。经过临床实践,特医食品在改善病人营养状况、促进病人康复、缩短住院时间、节省医疗费用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,被许多国家列入医保报销范围。

特医食品在中国的前身主要是按照药品管理的静脉注射营养液(肠外营养)和很小部分的肠内营养制剂,用于临床营养支持。中国政府为推动和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中国的发展,2010~2013年,国家卫计委先后发布了“2+1”的标准体系。2015年新修订的《食品安全法》首次确立了特医食品的法律地位,将其纳入特殊食品实施注册管理。根据法规,特医食品按年龄分为婴儿(0~12月)和成人产品,成人产品又分为非全营养、全营养及特定全营养产品。产品广告需要获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批准。产品销售主要通过传统零售(商超+电商等)以及医务(医院+药店)渠道,其中特定全营养产品只能在医务渠道销售。

未来,“特医食品是蓝海”是根本判断。但眼下,行业企业需忍耐。政府定调产业扎实推进、稳步发展,设置了较高的产品准入门槛。同时,消费者(尤其是临床医生)认知度较低,医院采购系统准入等问题也将是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。套用股市的话:“入市有风险,投资需谨慎”。但风险背后,孕育着商机,只是这商机需要实力与耐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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